法治教育進校園 護航青春助成長
——嘉興市秀水高級中學舉辦“防范校園欺凌”專題法治講座
為增強青少年法治意識,筑牢校園安全防線,4月21日,嘉興市秀水高級中學聯合浙江開發律師事務所開展“以案說法:防范校園欺凌”為主題的專題法治講座。活動特邀資深未成年人案件專家李云律師擔任主講,通過“案例+法理”的生動形式,為高一師生帶來了一堂深刻而實用的法治教育課。
專業賦能:雙背景律師剖析校園欺凌
具有13年執業經驗的未成年人保護專家李云律師,結合其10年一線教師經歷,為在場師生帶來了一場兼具專業深度與實踐溫度的專題講座。李律師從法律規范與教育實踐兩個維度,系統闡釋了校園欺凌的三重特征:行為要件(肢體、語言或網絡手段)、主觀要件(惡意欺壓、侮辱)及損害后果(人身傷害或精神損害)。
通過對比分析,李律師精準界定了校園欺凌的法律紅線:“區別于平等互動的玩笑行為,具有傷害故意的欺凌行為可能觸發《民法典》第1183條的精神損害賠償,情節嚴重的還將面臨《刑法》第234條故意傷害罪的追責。”這種“法條+案例”的講解方式,既確保了專業性,又提升了師生的理解度。
以案釋法:六大典型案例敲響警鐘
為增強教育實效,李云律師精選六類典型校園欺凌案例進行深度解析。
1.肢體暴力案:湖南中學生小蔣遭15人圍毆后持刀防衛致人重傷案,結合《刑法》正當防衛條款,李律師闡釋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法律邊界;
2.群體侮辱案:江西小儀因拒買零食遭室友潑尿、毆打致創傷后應激障礙案,李律師解讀《民法典》人身權保護及精神損害賠償規則;
3.網絡暴力案:浙江王某因一句玩笑遭十年網暴案,揭示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對網絡誹謗的追責路徑;
4.午間侵權案:幼兒園兒童睡眠期間嬉鬧致傷案,解析教育機構的管理責任;
5.名譽侵權案:技校寢室群體圍攻案,說明《民法典》對名譽權的保護機制;
6.校園互毆案:午餐排隊沖突升級案,警示輕微暴力可能引發的治安處罰后果。
案例覆蓋身體、言語、社交、網絡四大欺凌類型,通過“案情重現—法律適用—社會警示”三維剖析,將晦澀法條轉化為具象警示。
多元共治:構建“法律-教育-社會”防護網
在講座中,李云律師創新性提出“預防-干預-追責”三位一體的校園欺凌防治體系,為學校提供全方位的解決方案。
預防層面:建議學校建立欺凌預警機制,開設法治校本課程,定期組織模擬法庭。
干預層面:倡導教師運用“觀察-傾聽-報告”三步法,家長關注子女異常行為信號。
追責層面:詳解民事賠償、行政處罰、刑事追責三類法律后果,強調“年齡非護身符”——12周歲以上涉嚴重暴力者可追刑責。
反響熱烈:法治種子播撒校園
講座結束后,秀水高中政教處陸晨嘯主任表示:“李律師的案例教學極具震撼力,用血淋淋的真實案例給我們敲響了警鐘。學校計劃下周在全校范圍內開展‘向校園欺凌說不'主題班會月活動,將法治教育深度融入日常德育工作。”多名學生受訪時稱:“沒想到起侮辱性綽號可能構成名譽侵權,這徹底改變了我的認知。”
本次講座通過“專業解讀+案例沖擊+策略賦能”的創新普法模式,有效提升了師生的法治意識與自護能力。正如李云律師強調:“治理校園欺凌,既需要法律利劍高懸,更需要每個人內化法治精神。”目前,秀水高中正以此次講座為契機,全面推進“法治校園”建設,通過完善制度、強化教育、深化實踐等多措并舉,著力構建陽光安全的育人環境,為青少年健康成長保駕護航。
文字:政教處 圖片:政教處
編輯:金惠芬 一審:包玉蘭
二審:鄭軍亮 終審:蔡文祥